根据《湖南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》、《衡阳师范学院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》以及衡师组[2016]2号审计委托书,审计处决定派出审计组,自2016年11月18日起对原学生工作处处长张云峰同志2010年7月-2015年12月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。 恳请学生工作处全体教职员工给予支持配合,实事求是、负责地提供和反映情况。 联系电话:8484915、8486665 电子邮件:hysysjc@hynu.edu.cn 张云峰经济责任审计组 2016年11月16日
: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
421002
:0734-8484915
hysysjc@hynu.edu.cn
衡阳师范学院审计处
湘教QS3-200505-000049 湘ICP备0500388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