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、《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、《衡阳师范学院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》以及学校组织部[2018]1号审计委托书,审计处决定派出审计组,自2018年10月8日起对物电学院原院长陈列尊、音乐学院原院长陈东、经管学院院长卜华白三位同志进行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。
恳请相关部门全体职工给予支持配合,实事求是、负责地提供和反映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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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责任审计小组
2018年10月8日